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特编制《余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余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余店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余店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余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目录将适时调整和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陆余店镇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其具体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余店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余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30--11:00;14:30--17:00。
联系电话:0722—6821001传真号码: 0722—6821801
邮政编码:432706
电子邮箱:yudian_6821001@163.com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余店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余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余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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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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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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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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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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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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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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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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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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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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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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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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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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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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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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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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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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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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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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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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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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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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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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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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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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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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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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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当场阅读、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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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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