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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街道办事处相关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特编制《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广水街道办事处在广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广水街道办事处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办事处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办事处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

办事处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其目录将适时调整和更新。依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办事处应当主动公开其他信息,由办事处各工作机构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365bet开户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及其具体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广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2、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3、广水街道办事处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办事处及办事处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应的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由广水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受理。

办公地址:广水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30--11:00;14:30--17:00。

联系电话:0722—6413469 传真号码: 0722——6422307

邮政编码:432721
    电子邮箱:guangban_6413469@163.com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广水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确定的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书记信箱或市效能办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广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