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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广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http://www.dqdcbjb.com 和直接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办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人防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办申请获取。我办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722-6265330,邮政编码:432700

  (二)提出申请

  1.申请人填写《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同时对所需公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

  2.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关填写申请表申请。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由负责受理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要求申请,及时登记受理。

  (三)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按下列方式处理申请人的申请: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依据按标准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