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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广水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本机关的网站。查阅本《指南》 ,也可以到广水市物价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广水市物价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

  2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设立的受理点:广水市物价局办公室,开放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 0722-6232048;地点:应山办事处四贤路15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和便民手册等其他方式获取本机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指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 0722-6232048,邮编: 432700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 登陆广水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本。

  2 、申请方式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物价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考验可以口头申请。

  (2)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3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关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告知或指引信息公开权利人;

  (2) 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3)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

  (5) 属于不予公开对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附件:广水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