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开指南
广水市卫生计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广水市卫生计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广水市卫生计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广水市卫生计生局政务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水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我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生成后,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内。

  二、信息公开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我局自2008年1110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广水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时间900 1100l5001700。联系电话:6261637,传真号码:6263627,通信地址:广水市应办永阳大道41号;邮政编码:432700

  2.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我局当面受理点:广水市应办永阳大道41号广水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 1500-l700;联系电话:6261637,传真号码:6263627

  3.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广水市卫生计生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我局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我局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我局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4.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信箱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广水市卫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广水市卫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或
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
提供方式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当场阅读、抄录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