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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特编制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广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航空路203号

联系电话(传真):0722-6232819

电子邮箱:gssnyj@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机构职能与设置、法律法规、公示公告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在广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qdcbjb.com/)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进行公开。也可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将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广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水市农业局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2-6232819

电子邮箱:gssnyj@163.com

邮政编码:432700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农业政府信息,应填写《广水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广水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履行农业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或监察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附件:广水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