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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7-2018年度水利工程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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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项目法人:
  根据《广水市水利局关于转发2017-2018年度随州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广水建〔2018〕10号),2018年6月20日至22日,市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我市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实施的部分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质量管理机构:(1)成立了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2)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实现了全覆盖;(3)工程验收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并制定了已完工项目的验收计划;(4)建立了质量事故报告、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和县级质量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在省水利建设信用平台发布水利建设项目信息;(5)举办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项目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工程“四制”要求,按要求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积极组织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进行检查;(2)参建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法规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3)勘测设计单位比较重视勘测设计文件质量,设计服务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4)施工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现场管理和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在施工材料和设备选用上能按规定进行检验;(5)监理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基本满足工作要求,采取了旁站、巡视等形式强化质量控制。
  考核结果:A级等次的有龙泉河综合治理;B级等次的有黑花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程、2017年度水土保持、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浉河综合治理、2018年度水土保持、2018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法人存在的问题。项目管理不够到位。个别项目推进不快,项目法人验收不及时。
  (二)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部分项目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变更手续不及时。
  (三)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到位不足。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承诺的现场管理人员到位不足,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到位率严重不足,导致施工过程中的人员缺位和管理不到位。二是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工程建设不同步。三是质量评定不及时,质量评定资料事后补记,主要管理人员签字存在他人代签的现象。四是会议记录千篇一律、施工日志记录不详、安全日记临时“赶工”等现象,存在同一天的施工内容在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上的记录不一致。五是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专业技术资料,普遍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编资料而编资料,针对性不强。
  (四)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资料不规范。个别项目“旁站记录”、“监理日记”的内容不规范;二是签发不规范。《监理规划》无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且未加盖单位公章,有的以监理部公章代替。《监理实施细则》无总监签字,有的甚至无监理部公章;三是编制质量不高。监理单位编写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专业技术资料,内容空泛,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照以上问题,请各项目法人及时认真组织整改并做好参见单位整改督办落实。我局将适时组织“回头看”,跟踪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参建单位整改不力,没有及时消除隐患的,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2018年6月22日
广水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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