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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条件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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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可取得学历的证明可参加报考,报到时须交正式毕业证书);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广水市境内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广水市人社局
广水市教育局
二O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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