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 ||
(2017年5月25日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法治广水建设,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市委相关要求,现就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及地方性法规。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坚持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防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省、随州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市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村民和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切实增强党纪国法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建设广水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我市书法、诗词、楹联等“三乡”品牌,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过程相结合。推进区域、行业社会治理制度化、法治化,深入开展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机关(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工作办法,强化对相关部门的普法实绩考核, 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家机关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健全公益普法制度,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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