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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销号确认表
  • 发布日期: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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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谈话中,不少领导同志反映,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喊的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反映,这些年全省向湖泊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有的同志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只要投资就批准,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放松甚至放弃生态环保要求,这给今后保护好生态环境埋下隐患。有的同志甚至认为,湖北的水资源丰富,环境容量大,排点污水不要紧。在督察组下沉督察时,一些地市领导谈到空气污染就说是受周边影响,说到水质下降就埋怨上游污染,提起水环境治理首先想到建引水工程。

整改目标

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及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等纳入市委、市政府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研学、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等形式,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的通知》《省环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环保履职意识,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和正确的政绩观。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推动责任落实。

4、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制定整改方案。

2.市八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八届一次全会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坚持以习近平“两山论”为指引,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天蓝、地绿、水净”要求,开展好“绿满广水”行动。6月13日,接到随州市委办关于报送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报道》文件后,市委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引以为鉴,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排查环境问题,认真切实加快整改。

3.已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列入市委、市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

4.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政问责进行考核。

5.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今年已4次带队督察调研环境问题整改和环保重点工程建设。

6.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严格执行评先表模、干部任用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7.通过广水电台、广水电视台、广水网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专题宣传,开辟了《环保在行动》、《洁美广水》、《美丽乡村》、《绿满广水》等专栏,制作播出了环保公益、禁烧秸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公益广告和环保标语等。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广水电台、广水电视台、广水网先后刊(播)发环保新闻几十篇(条)。

同时,组织各新闻单位和广大通讯员积极向上级对口新闻媒体报送新闻稿件。今年以来,先后在人民网、《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网等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稿26篇(条),在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发稿76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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