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水市201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 ||
(2016年5月31日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授权,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周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水市201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广水市201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水市201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投资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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