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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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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新增道路电子监控点、道路测速点公示如下:

1.  316国道1228公里+200米 (道路监控及雷达测速)

2.  210省道46公里+300米 (道路监控及雷达测速)

3.  304省道107公里+300米 (道路监控及雷达测速)

4.  广安线19公里+100米 (道路监控及雷达测速)

5.  328省道22公里+200米 (道路监控及雷达测速)

6.  黄杨线3公里500米  (道路监控及雷达测速)

7.  107国道1091公里100米 (道路监控及雷达测速)

8.  广水市市标转盘路口  (道路监控)

9.  广水市十长公路南门转盘路口  (道路监控)

10.  广水市十长公路开明路口  (道路监控)

特此公告

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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