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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市 民 书
  • 发布日期: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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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你们好!

当前,非法行医坑害病人的事情屡见不鲜,已严重威胁到市民的身体健康,无证诊所的消毒隔离很不规范,存在重复使用劣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问题,容易使患者感染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无证诊所产生的医疗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随地乱扔,存在传播多种疾病的隐患;无证诊所经常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延误患者病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非法行医者往往逃得无影无踪,让你无法取得赔偿并追悔莫及。因此,大家看病一定要到正规的诊所、门诊或医院去,若发生医疗纠纷也容易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市民朋友们,打击非法行医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是市民群众的义务。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我们要严正警告出租房屋给无证行医的出租户,出租房屋给非法行医者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5条有关规定:“为危害人体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有关规定:“对于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民朋友们,无证诊所很容易识别:一是没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接诊室醒目处没有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二是行医人员大多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三是设备简陋、环境差。

市民朋友们,希望你们积极举报辖区内的无证行医诊所。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氛围,净化医疗市场,共同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举报电话: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0722-6238844

 

广水市卫生计划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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