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水市2015年应山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的公示 | ||
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建住房[2007]258号、广政办发[2009]51号文件精神,广水市经济适用房经五期配售后剩余11套未售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11套经济适用房再次公开对外配售,经申请对象所在社区初审,办事处复审,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审核,下列家庭符合所申请住房保障类型的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 2016年2月2日,期限1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时联系。举报电话:广水市纪委、监察局6247330,广水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6899595。详情请登陆广水市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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