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仑因工作变动辞去广水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