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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在“10·17全国扶贫日”期间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督办大调研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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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工业基地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10月17日为全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在“10·17全国扶贫日”期间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督办、大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扶贫对象是否精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脱贫责任是否压实、帮扶措施是否科学、退出程序是否规范、脱贫任务能否如期实现等问题,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实地开展走访、督办和调研,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着力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二、活动时间

  走访督办调研活动需在10月17日前全面完成。

  三、参加人员

  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均要在“10·17全国扶贫日”期间到本单位或本人联系的扶贫点上开展走访、督办、调研活动。

  (一)市“四大家”领导同志到联系的镇办、村开展脱贫攻坚走访、督办和调研。51个贫困村驻村帮扶牵头单位要为市“四大家”领导赴联系贫困村开展走访、督办和调研活动,搞好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本单位驻村帮扶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走访、督办和调研。

  (三)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走访、督办和调研。

  四、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走访、督办和调研活动,将其作为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的重要形式,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当标杆、作表率。

  (二)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到扶贫联系点开展走访、督办和调研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各镇办、市直各有单位要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向市扶贫办报送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督办大调研活动总结。联系人:雷  蕾;联系方式:0722-6233693;邮箱:gs6233693@163.com

 

广水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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