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 ||
近期,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公安机关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责成相关单位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2014年5月28日下午,应山街道办事处黑虎冲村网络员蔡军伟在广水市蔡河镇八里岔三台茶场一私人餐馆内二楼包间与无业人员杨某、杨某某、关某等四人“带彩”打麻将,15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扣赌资27800元。2015年8月14日,应山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给予蔡军伟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村党支部书记蔡磊进行了诫勉谈话。 2.2014年11月9日下午,郝店镇孟畈村党员唐培荣等7人在郝店街食品所院内冯某家中,以扑克牌“诈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16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扣赌资480元。2015年9月2日,郝店镇纪委给予唐培荣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明华进行了诫勉谈话。 3.2015年1月6日下午,骆店镇团结村党员王慢与詹某某、吴某、吴某某、倪某等5人在其经营的团结村养殖场,以扑克牌“诈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17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扣赌资31000元。2015年8月25日,骆店镇纪委给予王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村党支部书记张修国进行了诫勉谈话。 4.2015年1月18日,杨寨镇陈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金朝参加朋友卢某某的房产开发项目庆典。当天17时许,卢某陪同前来参加庆典的个体老板黄某某、王某某、袁某某三人,在杨寨镇方店街泰和小区一地下车库打麻将赌博。19时许,卢某某感到牌运不佳,就打电话请朱金朝来临时顶替他打牌,20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扣赌资322550元,其中包含卢某某提供给朱金朝的赌资计60000余元。2015年8月18日,杨寨镇纪委给予朱金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驻村干部镇经贸办主任李远东进行了诫勉谈话。 5.2015年7月15日下午,广水街道办事处北湖社区党员吴晓玉在武胜关镇鄂北大道“天力种业”种子店二楼一私人茶社与另外三人“带彩”打麻将,15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扣赌资2万元。2015年9月1日,广水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给予吴晓玉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社区党支部书记蔡诗忠进行了诫勉谈话。 6.2015年8月12日下午,应办中心中学教师刘翼、杨复元、熊向阻、李明清等四人在应山街道办事处麻纺厂一居民家中“带彩”打麻将,16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扣赌资14810元。2015年8月20日,广水市教育局分别给予刘翼、杨复元、熊向阻、李明清行政记过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校党支部书记黄华船进行了诫勉谈话。 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严令禁止党员干部“带彩”娱乐,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社会影响恶劣。对上述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带彩”娱乐作出严肃处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坚定不移狠刹“四风”的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小抓早抓经常。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承诺不参加“带彩”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带彩”娱乐行为;要加强党纪和法制教育,常态化灌输“带彩”娱乐的危害性;要加大对存在“带彩”娱乐行为党员干部的约谈和诫勉谈话力度,对屡教不改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纠“四风”的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从严约束自身行为,自觉抵制 “带彩” 娱乐行为,积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带彩”娱乐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于不抓不管导致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广水市纪委 |
||
打印 关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