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随政办电[2015]5号)和随州市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价格文件工作的通知》(随价文[2015]2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鉴于部分文件制定的依据已失效或已废止,决定对62份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广水市物价局予以废止文件目录.doc
广水市物价局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