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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广土资网挂告字[2015]4号
  • 发布日期: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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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广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决定在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站(www.szgtjy.com)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13—29、41、2014XZ26、27、28、2014GY21、2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履  约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2013—29

应办北

关社区

18414.0

商业

住宅

≤2.3

≤27%

≥22%

40

70

300

1420

10

14

2013—41

应办曹塘角社区

5332.8

商业

≤2.4

≤42.3%

——

40

700

700

10

7

2014XZ26

余店镇余店社区

1010.0

商业

住宅

≤3.0

≤60.5%

——

40

70

102

102

2

1.5

2014XZ27

余店镇

余店村

1748.0

商业

住宅

≤2.8

≤56.8%

——

40

70

150

150

2

2

2014XZ28

余店镇余店社区

497

商业

住宅

≤3.5

≤70%

——

40

70

50

50

1

1.3

2014GY21

广水办

事处

21404.0

工业

≥1.0

≥35%

≤20%

50

20

336

10

——

2014GY25

十里办事处盘龙岗村

28209.0

工业

≥1.0

≥35%

≤25%

50

100

536

10

——

备注:2013—29号地块:1、本宗地按现状挂牌,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临规划路的人行道路硬化和绿化由竞得人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2、宗地内的建筑物由竞得人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3、竞得人需在出让地块南侧临大邦路的高层电梯楼内购买30套住房,移交广水市公安局用于拆迁安置,楼层为4—13层,每套住房套内面积不得少于104.6㎡(具体位置见安置分布图),公摊面积以房产测绘为准。购买房屋价格为2800元/㎡。竞得人还需向市公安局支付以下拆迁相关费用:房屋拆迁过渡费(过渡期为24个月,每月按拆迁总建筑面积4元/㎡);防盗门(600元/户);搬家费(600元/户);移机费(空调150元/台;太阳能、电热水器、抽油烟机100元/台);土地及房产的办证费用。购买、移交安置房及支付拆迁相关费用的具体事项由竞得人与市公安局签订协议约定。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定金。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的成交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自成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交付土地,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6、本宗地块出让以预申请的方式不设底价。

2013—41号地块:1、本宗地按现状挂牌。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收依照相关政策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商业网点建设和旧城改造相关规定执行。2、竞得人除缴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就地还建商业房面积2628.5㎡(其中:地上一楼1128.5㎡、二楼1500㎡),还建房屋为粗装,水电到各楼层入口。还建房屋房产证、土地证由竞得人办理,税收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三年内交付还建房屋,若到期不能交付,延期内每月向市场经营管理局支付3万元过度费,直到房屋交付为止。3、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定金。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溢价部分在一个月内交付50%,剩余成交价款在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6、本宗地块出让不设底价。

2014XZ26、27、28号地块:1、按现状挂牌出让,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定金。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溢价部分在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我中心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土地并动工建设,两年内建设竣工。4、三地块出让不设底价。

    2014GY21、25号地块:1、按现状挂牌出让,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定金。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必须缴清全部出让价款。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我中心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土地并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4、两地块出让不设底价。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书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确认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三天内与我中心正式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时足额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随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可登录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www.szgtjy.com)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4、竞买人必须持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的数字证书,在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主页按要求注册成为系统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会员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5、竞买人须持数字证书与指定银行签约。竞买保证金必须按时足额汇入指定账户(具体事宜可咨询工作人员)。 

6、竞买保证金账号:790201040001438+子账号;

开户单位:广水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行广水市支行;

(三)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州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2、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3、用地范围以宗地规划红线图为准,规划条件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图文资料凭数字证书进入(www.szgtjy.com)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查询或下载。

(四)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咨询宗地信息,请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28日;挂牌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8时至 2015年5月8日10时;  

2、报名开始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8时起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6时止;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仁财   电话:13997854466 

 王文武   电话:13997854468

广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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