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水市20 1 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 ||
(2015年3月30日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授权,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全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水市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广水市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广水市2015年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市财政部门要及时批复部门预算,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财政监管和预算约束,切实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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