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公告
  • 发布日期:2013-05-31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物价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六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评议时间

5月上旬至8月下旬。其中,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为调查走访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社会各界对上述六个部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6月下旬为民主评议阶段;7月、8月为集中整改阶段。

二、评议内容

本次工作评议主要对被评部门2011年底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

1、依法行政方面。主要看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是否广泛深入,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2、履行部门职责方面。主要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民生保障和改善是否得力。

3、接受人大监督方面。主要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是否增强,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否有力有效,落实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是否到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措施是否得力、代表所提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代表和群众是否满意。

4、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部门的工作情况,评议期间设立征求意见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门口),开通评议电话(0722—6232343)和评议电子邮箱(gsrdcwh@126.com),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来人、来信、来电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有关情况,对被评部门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反映情况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办法,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3年6月20日。

特此公告

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