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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土资告字[2013]2号
  • 发布日期: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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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土资告字[2013]2号

经广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3—2号、2013GY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竞买

备用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2013—2

应办红石坡社区

10279.5

商业

住宅

≤4.37

≤28%

≥10%

40

70

260

——

260

10

2013GY12

马坪镇黄金畈村

53274

工业

≥0.7

≥30%

≤25%

50

100

----

665

10

二、参加土地招拍挂出让活动的申请人(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27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27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12:00时,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15: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4月28日10:00时在广水市招投标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

(二)、2013—2号地块出让面积10279.5平方米,其中实际使用面积9209.5平方米,道路代征面积1070平方米;2013—2号地块为棚改项目,竞得人除缴纳成交价款外,还须无偿还建房屋面积1950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五至八层住宅面积16500平方米。竞得人在缴纳正常规费基础上,须再缴纳该项目周边高标准基础设施配套费100万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水市应山三环路652号        联 系 人:赖峰  

联系电话:0722-6298500

广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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