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水市首届“国税杯”法治建设 书法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法治办〔2012〕6号
各乡、镇、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为我市争创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市营造宽广、深厚的法治氛围,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纪念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和第十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面向全市举办首届“国税杯”法治广水主题书法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水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广水市国税局 广水市司法局 艺术指导单位:广水市书法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与活动目的 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本次法治文化书法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旨在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法制宣传工作者、党政群团体等各部门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创作热情,创作出有感染力的法治题材书法作品,通过作者的艺术表现手法将法律润物细无声地传递到每一个公民、百姓大众心中,来启迪公民、教育群众、引导大众,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宣传教育、倡导、指导功能和文明建设的作用。 三、作品内容和要求 作品内容:作品内容要求文明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弘扬法治精神。作品要反映“法治广水”建设中取得的新成就、新做法;“法律六进”工作的新经验、新措施;反映法制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新变化、新成果;反映全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权、进行法制实践的新思想、新形式。作品内容可以是古今中外法治文化内容的诗词、对联、名言、警句,可以是单位和个人在法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也可以是以法律、法治为主题的“本土化”民间俚语等。主办单位也欢迎报送绘画、篆刻作品。 作品要求: 1、书法及绘画作品尺寸在4尺以上,6尺以内,以方斗、竖式为宜;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8方以内,数量不限; 2、参选作品由参选单位自行装裱。每幅作品背后需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如有简要说明另纸书写); 3、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四、作品报送时间与地点 报送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过期报送无效。 报送地点:1、市直单位参与者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作品报送广水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五楼)。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6260461,13872879333。 2、基层各乡镇辖区内的参与者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作品可报送乡镇司法所或广水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广水市所有的书法、绘画爱好者,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公务员,尤其是文艺工作者、法制宣传工作者、党政群团各部门的干部职工、政法战线上(不论在职还是离退休)的干部职工,都可结合自己工作经验、业务特点,积极参与作品征集撰稿活动。市直单位每单位至少选送2幅以上作品,各乡、镇、办事处至少选送3幅以上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000元,共设1名 二等奖500元,共设3名 三等奖300元,共设5名 优秀奖:共设10名。 作品评出后,将在2012年全国“12•4”法制宣传日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获奖作品在全市进行公开巡展,同时上传至相关网站宣传。 巡展结束后,市依法治市办将把获一、二、三等奖作品推荐参加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第十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大赛。 七、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扎实、顺利、有效推进,成立广水市法制文艺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祥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丁练兵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光利 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司法局局长 李 忠 市国税局局长 王积寿 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汪建成 市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彭大兵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波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叶鸿树 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陈 涛 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邀请本市书法、绘画方面的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广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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